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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材料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静海县团泊镇博学苑一期工程项目,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同意,总投资32035万元,拟建位置位于静海县团泊镇团泊村,一期工程占地面积142600万m2,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5万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培训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和风雨操场。本预计2008年12月建设完成,一期工程项目实施后将可满足全校2万在校生的使用基础规模,其他附属设施将逐年完善。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的扬尘、噪声、施工人员燃气废气、生活污水和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使用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燃气废气、餐饮油烟等废气;生活污水排放;食堂排油烟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生活垃圾。
(三)施工期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①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根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文件 “批转市环保局拟定的关于2007年实施蓝天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及天津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对本项目施工期提出如下措施:
(1)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泄漏遗撒污染环境的具体措施,编制防治扬尘的操作规范,其中应包括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堆存,散体物料应当采取挡墙、洒水、苫盖等措施。易产生扬尘的水泥等物料应当在库房内或封闭容器内存放等。
(2)利用围墙或围挡将工地与外界分隔开,工地出入口应尽量设于远离环境敏感目标的位置,所有工地出入口要设置清洗车轮措施,设有专人清洗车轮及清扫出入口卫生,确保出入工地的车轮不带泥土;
(3)施工场地设立环境保护措施标牌;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应采取混凝土地坪;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垃圾暂存点,并及时回收、清运工程垃圾;
(6)高处工程垃圾应用容器垂直清运、严禁凌空抛散及乱倒乱卸;
(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
(8)建筑施工外绞手架一律采用密目网围护,建筑工地四周围挡必须齐全,并按市建委《关于规范我市建设用地围挡的通知》规定进行设置;
(9)工地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禁止现场消化石灰及其它有严重粉尘污染的作业;
(10)施工工人炊事要采用罐装液化气作燃料,禁止使用燃煤炉灶。
(11)根据主导风向和工地的相对位置,对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材堆场应尽量远离环境保护目标,对易扬尘物料实行库存或加盖篷布。在沙浆机作业处和水泥堆放处搭设罩棚,并采取喷水压尘。
(12)注意气象条件变化,土方施工应尽量避开风速大、湿度小的气象条件。当出现4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
(1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防治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应将有关环境污染控制列入承包内容,在施工期有专人负责。
(14)建筑材料运输路线必须尽量避开周围的居住区,以避免运输车辆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②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为了减少施工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根据《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6号),建设单位需采取以下措施: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如打桩采用静压桩,施工联络方式采用旗帜、无线电通讯等方式,尽量不使用鸣笛等高噪声的联络方式;
(2)应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施工现场的加压泵、电锯、无齿锯、砂轮、空压机搅拌站等,均应在工地相应方位搭设设备房,不可露天作业;增加消声减振装置,如在某些施工机械上安装消声罩,对振捣棒等强噪声源周围适当封闭;
(3)现场装卸钢模、设备机具时,应轻装慢放,不得随意乱扔发出巨响。
(4)在临近环保目标的位置,采用声障设施,将施工噪声降低到最低限度。
(5)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计划。禁止在夜间(晚上十点至次日上午六点、运输车辆可到十一点)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建筑材料的运输。对于在夜间一定要施工又可能影响周围声环境的,必须提前3日向西青区环保局提出申请,申报《夜间施工许可证》,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未办理此证不可进行夜间施工。
③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民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防止露天长时间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固体垃圾清理应贯彻施工工地防尘措施和防治“三堆”扬尘污染。
④施工民工生活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民工应按市政府有关规定,使用天然气、煤制气或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禁止燃用原煤及其制品。
工地内须设临时厕所,临时厕所可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理,外运集中处理。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严格管理,杜绝乱排乱泼。
施工民工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存放,定期清理,防止随处丢弃,不准任意焚烧,污染环境。
(四)营运期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①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做为食堂炊事能源,由于其为清洁能源,各项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量较少,不会对大气环境和环境敏感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食堂烹饪产生的油烟均经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处理,油烟排气口的出口段长度、出口朝向均满足该标准的要求,预计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大气环境和环境敏感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②生活污水:
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雨水排入校区内雨水管网。本项目设有污水泵站及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的废水排入蓄水池,蓄水池的水部分作为景观湖补给水排入景观湖,部分用于道路清扫、绿化。本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排放。
③食堂风机等设备噪声:
经预测,本项目食堂风机等设备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值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项目垃圾转运站不会对周围临近居民产生不利影响。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教育建设项目,所处地区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的建设可极大地提高该地区土地利用价值,使我市教育条件和城市人文景观得到极大改善从而带动地区经济发展。采用地热供热方式;校区内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治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校区内噪声源分布合理,不会对环境构成影响;小区固体废物分类袋装回收;校区绿化采取区内立体绿地和道路绿化相结合的方式,绿化率达到35%。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在天津仁爱集团网上
期限:2007年4月2日起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关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不足和补充意见,以及对于本评价中未提及的环境影响的补充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有意见的公众可用下列方式反馈意见:
①电话:58399988-5123 联系人:张红岩
②电子邮件:jane01019@yahoo.com.cn
③传 真:58399988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材料公示日起至2007年4月17日(15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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